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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务会审议通过《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
来源:  日期:2017-12-28 【字号:

  12月27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第4次部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会议指出,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国土资源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出台《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将进一步厘清执法监督检查职能、权限、责任,明确权责边界,完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依据体系,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督检查行为,切实保护国土资源,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定纳入了近年来国土资源执法监督检查方面的成功实践,如动态巡查、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方式;明确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委托签发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管理办法》《土地登记办法》《海洋标准化管理规定》3部规章废止。

  部务会后,姜大明主持召开第27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我国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与联合国分类建立对接的相关文件。会议指出,对接工作是我国矿政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一方面,将促进我国矿产资源储量标准走向世界,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和我国矿业“走出去”,有利于跨国矿企资产核定和矿业资本市场建设;另一方面,将明晰资源资产化路径,推动后续工作,对我国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起到积极作用。会议同时指出,对接文件旨在建立我国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与联合国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的对应关系,不影响各自标准的独立使用,不是对各自现有分类标准的修订。

  部长办公会还研究了部贯彻落实《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有关情况的报告、关于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处置有关事宜,审议并通过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全国统一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指挥调度大数据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方案》,并听取了2017年第18次用地会审、第11次探矿权采矿权会审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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